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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打响头炮!不知道你是否搭上“第一班车”
来源: | 作者:凯东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 2020-04-09 | 1076 次浏览 | 分享到:
还好有耐心,终于等到你!


为组织开展我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的规定,结合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现将2020年高企认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企业范围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不含深圳)注册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可申请高企认定。


(二) 2017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期满终止,须提出重新认定申请。2017年认定为高企的企业,名称或注册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相关事项变更,再进行高企认定申请。


(三) 2018年、2019年认定的高企有效期未满,不得提前申请认定。


申请材料要求


1、网上申请材料: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上按高企认定申请模块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及上传附件材料。


2、纸质申请材料: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的填报材料,在地市审核通过后才能打印,并按以下顺序装订纸质申报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上一年度3月份、6月份、9月份、12月份共4个月份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人数汇总数截图或社保缴纳人数证明材料本企业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4)2017~2019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2017~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鉴证的2017~2019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和2019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7)研究开发活动材料


(8)有效知识产权材料


(9)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10)研发组织管理水平材料


(11)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材料


(12)出具企业研究开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专项审计的中介机构应提供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复印件、全年月职工平均人数、注册会计师人数、税务师人数等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附在专项审计报告后。